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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发关于开展2019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工作的预通知

日期:2019-02-28 16:16

关于开展2019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

支持计划工作的预通知

 

各省内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团委、科技部门: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大力推进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构建科技文化创新体系,打造科技创新基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我省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提升我省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竞争力,激励全省广大青年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建设“五个强省”,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强大动力,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团省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2019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回国人员的职称、以及来自企业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可适当放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核心研发成员;

(2)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基地)骨干成员;

(3)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或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

(4)发表过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

(5)其创新成果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人文社科创新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拥有强烈的爱国情感和优良的学术作风,在湖南省从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工作的优秀青年;

(2)拥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

(3)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多篇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4)近5年内,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级人文社科类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2.具体条件

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人文社科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创业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内创业的优秀青年。

2.具体条件

(1)自主创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并拥有企业30%以上(含30%)股份;或自主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3年以上(含3年),并拥有企业30%以上(含30%)股份,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企业创办2年以上(含2年)或领办3年以上(含3年),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文化创意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文化创意领域从业的优秀青年;

(2)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与或主持过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对于建设文化强省特别是在传承和弘扬湖湘文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显著贡献;

(4)专业素质过硬,行业影响良好,获得省部级以上或由行业协会等机构评选的具有权威性、行业性和公信力的奖项。

2.具体条件

(1)在文化领域(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产品等创新成果,且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文化领域(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进行了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且在专业领域、行业影响、市场竞争、双效统一等方面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申报人选须满足以上各项基本条件,对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满足其中1项具体条件即可申报。

(五)金融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金融领域从业的优秀青年;

(2)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有3年以上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经历,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

2.具体条件

(1)在商业性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机构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或团队、组织负责人1年以上(含1年),具备较强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2)在金融产品设计、风险管理、投资组合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申报人选须满足以上各项基本条件,对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满足其中1项具体条件即可申报。

二、组织机构及评审程序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审办)。省评审办分设省科技厅和团省委,负责评选日常工作。科技创新类支持人选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选拔,人文社科创新类、创业类、文化创意类、金融类等四类支持人选由团省委牵头组织选拔。

(一)组织申报(3月10日前)人文社科创新类、创业类、文化创意类、金融类“湖湘青年英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实行常年网上申报,第一轮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3月8日,推荐时间截至2019年3月13日。

    (二)资格审查(3月28日前)。省评审办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认推荐人选资格。

(三)专家评审(4月2日前)。省评审办组织专家分行业或专业进行评审,确定支持人选候选人。

(四)实地考察(4月12日前)。省评审办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情况,确定拟支持人选名单。

(五)社会公示(4月22日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拟支持人选名单。

(六)研究审定(4月25日前)。省评审办研究审议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支持人选名单。

三、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

(二)各申报单位要加大对党外青年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力度,为他们申报创造条件、做好服务。

(三)各申报单位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查核实相关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四)各申报人要客观准确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凡涉及的复印件,申报人须将其原件一同交申报单位核实,申报单位核查无误后须盖章确认。如有申报人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由受捐单位(个人)提供书面证明。

(五)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或已获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青年百人计划”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报。已入选“湖湘青年英才”的,不得重复申报或跨类别申报本支持计划。

(六)根据申报名额分配要求,科技创新类申报不受名额限制,人文社科创新类每所高校限报2名,创业类、文化创意类、金融类每所高校最多任选2类申报,每类限报1名。

(七)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10日前,将人文社科创新类、创业类、文化创意类、金融类相关申报材料和“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纸质档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以收件日期为准),电子档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团省委

学校部联系电话:0731-88776806

学校部电子邮箱:tshwxuexiaobu@163.com

学校部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团省委机关405室

邮  政  编  码:410004

 

省科技厅

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项目执行处室咨询电话:0731-88988846(人事处)

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1楼1112室

邮  政  编  码:410013

 

附件:1.“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人文社科创新类)

2.“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创业类)

3.“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文化创意类)

4.“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金融类)

5.“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人文社科创新类)

6.“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创业类)

7.“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文化创意类)

8.“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金融类)

9.申报附件材料清单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2月19日